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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文字|失物失戀失業,甚至失去一個親人好友,有幾多可失而復得?

這是無法可想的,他就是這樣子的一個人,又一次,他告訴我:「我失了……」

誰不曾丟失物件?但是這個人失物的頻繁率是令人吃驚的,他幾乎像是有意的不停的遺棄東西了,怎麽可能呢?我嘆一口氣,這一回,他又失了甚麼呢?

本來,一年四季,可以丟失的東西真有這麽多。天氣熱了,陽光猛烈了,出門前先作好準備,頭上要戴便帽,鼻樑上要架墨鏡,有人甚至帶了一塊小毛巾,用來擦汗,再加上一把摺扇,在沒有空調的地方拿出來,隨時搧風,享受一點兒清涼。天氣冷了,穿上毛衣,外蓋一件大衣,加上毛織便帽、圍巾、手套,全副武裝,準備好了才出門,以應付室外的酷寒,待等進入一處温暖的場所,便是一輪子的脫大衣,摘帽子,扔圍巾,脫手套,呼一口氣,真真正正是釋了重負。下雨天,踏出家門之前,當然少不了要攜帶一把雨傘或是加蓋一件雨衣。墨鏡、小毛巾、摺扇、圍巾、手套、雨衣、雨傘 ……這等東西全是可以讓人隨手放下,擱在一旁,不論場所,不拘角落,放下了,卻不保證物主一定會有記性把它們撿拾,帶著離開。

我想:那個尷尬地說又一次失物的人,如果能夠把在一生中遺失了的東西全撿回來,他大可以開一間專售附屬品的店子了。

這是失物,幸好大部分的物件均可以重新被購買回來,只是,失去的東西如是別人贈送的禮物,更嚴重的是母親、妻子,情人手織的圍巾和便帽,那麽失掉的不單是物件,而是一份深情,那該怎麽辦?當時接過禮物的人,感動得忘了形,不顧後果,竟然誓言會好好保存,不忘不棄。如今,東西丟掉了,可沒有勇氣向對方明說,如給查問,怎樣遮瞞?一想,心慌了,臉也白了。

失物已難堪,失的如是寵物,例如活生生的一條狗,要把牠找回來,那實在不是容易辦到的一件事吧?

於是,城中的路燈桿柱上,不時會貼著尋狗的字條,字條上列明狗的種類、個兒、毛色、名字,大概是在某天某區走失掉,如有寵物相片的便加貼相片,有人還巴巴的加附一句,說他的狗兒是很怯生的,如碰上牠,請不要強來,要用「温柔」的手段。尋狗的人,會在字條的下方列出他的電話號碼,有說願付報酬,只是不說明多少,慷慨的失主便答應定有重賞,大概想著重賞之下會有勇夫出現,努力替他尋找吧;也有不作承諾,只說先謝便算了。以這樣的方式尋狗,成功率是多少?不知是否有人做了調查,作出統計。我本人是充滿懷疑的,除非狗兒給人劫走,或不幸的出了意外,否則牠有四條腿,跑得快,走得遠,如果牠是自願的決定不回家,牠當然有牠的理由,有可去處,或是下了決心,拋棄舒適的生活,跑往天涯海角,寧願四處流浪,狗兒竟有如此浪漫的性情,走了,大概是不希望給人尋獲的。

但有些失主,是絕對不甘心放棄的,不管失了的是甚麽。於是,某一天,當我看到燈柱上的一張字條,寫著的竟然是「失鳥」這兩個字時,你可以想像我是如何的驚愕了。

鳥兒有雙翼,能夠在空中飛翔,沒有拘束,代表的不就是「自由」嗎?這隻鳥兒,成了某人的寵物,給關在籠中,牠如是心甘情願,要過不愁飲食,不怕風吹雨打的生活,那還罷了,要是牠非常的不快樂,憧憬著的是室外的天地,如果有機會越獄,牠當然是不顧而去,飛走得遠遠,誰能夠把牠找回?再說,即使有入看到樹上的一隻鳥兒,毛色體態和字條上列出的大致相同,他能做些甚麽?要主動的想辦法擒獲牠嗎?還是打電話給失主,告訴他:「剛才,我看到……」

失去的鳥兒,大概是無法找回的吧。相信很多人均明白,要接受現實,失了便算了。所以,尋鳥的啟事,我看到的就只是這一次。

失物,失寵物,想來不是那麽嚴重的事件,如果失去的是一個親人,一個好友,或是失戀,失業,年老時患了失憶……這一切,如果是因死亡、意外、疫病而發生,那是無法可想的。「世事茫茫難自料」,詩人韋應物便這樣說了;只是如果因為自己的過錯,疏忽大意,而至失去健康,失了職業,或失掉一個好朋友,引致無法彌補的局面,愧疚之餘,要替自己辯護嗎?要把責任推往別人嗎?良心是最無情的譴責者,它不會遺忘,老是找機會提醒,錯,錯,錯……人活著,午夜睡不穩,想起從前種種,既悔且怨。

「失」這一個字,總是有負面的意思,如果能夠把失去的重新找回來,那應該是一件令人驚喜的事吧,可惜的是在人的一生中,算不清,記不起的是失去的一切,失而復得的機會卻實在是少之又少。

所以,即使是不值錢的摺帽,丟失了,能夠重新給找回,大概也能夠使人快樂一會兒吧。

更意外的是它在玫瑰花園中的小路一旁出現。夏天已過了,在園中走著,我要看花落了多少,能夠留在梢頭的又有多少。小園寂靜,遊人不多。走著路,無意的一低頭,竟看見日前給我丟失了的小帽兒,靜靜的躺在路旁,讓數片花瓣和殘葉蓋了半個身子,這使我非常驚訝了。上一次,我到花園散步,是哪一天?我記不清了,根本上從沒想過它給丟在那兒。我把布帽撿起來,看它,實在是我的帽子,帽子內原有的小標籤,是我給它剪掉的,以避免它搔癢我的脖子。現在它顯得癱軟無力,有著十分委曲無奈的神態,帽子的一部分已顯得灰暗,有點兒髒,被弄濕了,是雨水還是露水?

幸好帽子不是別人送給我的禮物,是我買來自用的。它只是平凡的蔴布質料,樸素的草褐色,帽子上繡了一隻雁兒,算是唯一的裝飾了,雖然說不上物美,但它平易可人,價錢也算公道,當時我選購它,只因它適合我,用時也很方便,外出時,陽光太猛烈了,把它蓋在頭上,不用時把它一摺,塞進手袋或背包中。我戴著它,曾去了不少地方,相處了一段日子,它一向是殷勤的替我服務,我實在不應該那麽大意,把它丟掉的。

我把帽子帶回家中,立刻給它清洗,晾乾,懷著愧疚的心情。

也有點幸運的感覺。失而復得,是我的幸運,帽子能等到我重新出現,而不讓別人撿去或扔掉,它是否也感到幸運呢?

可惜能夠失而復得的,除了小小的布帽兒,便再沒有其他了。

關於《香港文學》:
創立於1985年1月,為香港歷史最悠久、業界知名度最高的文學月刊。以香港為基點,團結華文世界作家、讀者,樹幟華文文學地標。

蓬草

女,原名馮淑燕,廣東新會人。1975年移居法國巴黎,現專事創作與翻譯。著有小說《蓬草小說自選集》《頂樓上的黑貓》,小說及散文合集《北飛的人》,散文集《親愛的蘇珊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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