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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佢點讀|中國傳統節日一定有假放?香港公眾假期典故你又知幾多?

《香港年曆遊蹤》
作者:徐振邦
出版社:三聯

Chapter 1.1 香港公眾假期的確立

香港的假期制度源自英國在十九世紀所訂立的《1871年銀行假期令》(Bank Holidays Act 1871),即1875年立法局所頒佈的《公眾假期條例》。

在《1871年銀行假期令》中,訂明四個指定日子為「銀行假期」,分別是復活節後第一個星期一、聖靈降臨節後第一個星期一、8月第一個星期一及聖誕節翌日;此外,還有聖誕節、耶穌受難節、1月1日元旦、農曆年初一及英女王壽辰為公眾假期,即在一年之內,共九個特定的日子被列為假期。這九天假期再加上每個星期日,銀行都不用辦公,於是,銀行職員、公營機構、政府部門員工均可在這些日子裡,享有有薪假期或補假。換言之,這個做法令銀行暫停金融及其他交易,藉以讓整個社會可以享有假期,達到全民休息。這個安排,亦成為了香港第一批的銀行及公眾假期。這則資料仍可以在《憲報》上找到。

在早期的假期安排中,有清楚劃分公眾假期和銀行假期兩種假期。儘管這兩種假期的安排沒有太大的分別,尤其是銀行和公營機構都不會在這兩種假期裡辦公。不過,兩者在名稱上仍是有分別的,以1911的《憲報》為例,就清楚界定了這兩種不同的假期。

Chapter 1.2 中國傳統節日類的公眾假期

自1895年訂立了公眾假期的法例後,香港政府就沿用這套法則。這九天銀行及公眾假期裡,有兩個值得注意的地方:一、主要是銀行和公營機構放假,其他人是不能享受有薪假期;二、只有農曆新年屬中國傳統節慶類,其餘均是西方的節慶或紀念日。

在一份1902年的報紙上,有報道提醒市民在假期日裡,銀行和政府部門都會放假。「本月十九號禮拜一為聖節之期,本港各衙署及銀行俱放假一天。」(《香港華字日報》,1902年5月12日)這則報道所記載的假期應該就是聖靈降臨節。在這些訂明為公眾假期的日子裡,由於只有銀行、政府部門和部分機構不辦公,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用假期。

至於在早期的公眾假期中,只有農曆年初一屬於中國傳統節日,其他的中國節慶一律排除在公眾假期之外。當時,有不少香港人會舉行慶祝節日的活動,但不可以享受到有薪的公眾假期。

這個情況是很容易理解的,畢竟,當時的公眾假期都是以西方節日為主,至於華人只可以自行慶祝中國傳統節日,卻不能享受假期。那些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中國傳統節日,香港市民依然可以舉行慶祝活動,但不放假或只能放「無薪假」。這對要慶祝中國傳統節日的人來說,是有點不方便的。

這個安排是殖民地政府把英國公眾假期的模式搬到香港,當中並沒有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而隨著華人地位提升,香港政府在修訂公眾假期時,亦會考慮到與華人有關的中國傳統節日。

以1919年一篇報道慶祝孔聖誕的節日為例,就知道要慶祝中國節日,只是由個別團體舉行,而參與慶祝儀式的人,並不能獲得有薪假期:「今日為孔聖誕辰,事前學商各界已預備慶祝。南北行已蓋搭花門樓兩座,永安街鋪陳華麗聞今天全街放假一天,而舉凡大商店大莊口,莫不停工一天。德輔道中,梁國英門首尤多點綴。孔聖會同人仍在太平戲院慶祝,餘如湘父港僑覺民等,學塾振華約智昭常等女校,均異常慶鬧云。」(《香港華字日報》,1919年10月20日)由此可知,中國傳統節日是否假期,是由中國人自行決定,但這種假期,是有別於政府所規定的公眾假期。這個情況,一直是這樣自行安排的。「今日為農曆孔子聖誕……本港孔聖會今晨祗循例舉行慶祝,學校書局,均是日休業一天紀念云。」(《香港工商晚報》,1938年10月20日)

由於這些中國傳統節日並不是公眾假期,除了參與參祝儀式的機構會自行放假外,只有學校能安排學校假期,其餘所有人都不能享有假期。除了孔子誕外,一些受中國人歡迎的節慶日子,也不能享有假期。

在一份1933年的新聞報道中,對中秋節有這樣的說明:「昨日為一年一度之中秋節,……已將此日改為民眾娛樂日,然一般民眾,仍不少存有慶祝中秋節之思想……本港各學校,尚多有行夏曆者,蓋是日為中秋佳節,循著老例,放假一天,使各兒童得以回家舉辦慶賀中秋。」(《香港工商晚報》,1933年10月5日)從這篇報道中,有一些特別的訊息:一、政府把中秋節改為民眾娛樂日;二、中秋節只是學校假期;三、放假日期是中秋節正日,而不是現行的中秋節翌日。

從一篇1932年的新聞報道中,知道當時放的假日共有十五天,分別是1月2日、1月27日、4月15日、4月17日、6月3日、6月5日、7月1日、8月7日、9月4日、11月11日、12月26日;另外,還有華人新年、耶穌復活節、雙十節和聖誕節。雖然沒有清楚列明這些假期的名稱,但按日子推算,仍然只有華人新年屬中國傳統節日。

由於清明節及重陽節,同樣沒有列為公眾假期。市民一般在這兩天進行掃墓或登高,都不能放有薪假期。在戰前的清明節,有這樣的報道:「今日為農曆清明節,政府以此含有慎終追遠意義,故特定此日為民族掃墓節。今日港九各華校均放假一天……」(《大公報》,1940年4月5日)至於重陽節的情況,也是大同小異,清楚列明只是學校假期,並非大眾人士都能享用的假期。「今日為舊曆九月初九日,即重陽節……查今日各學校,放假一天。……」(《大公報》,1938年10月31日)

至於開始把中國傳統節日列入公眾假期之內,應該是在1941年的中秋節。根據1941年的新聞報道中,知道當時中秋節已成為公眾假期。「中秋節為公眾假期。中西銀行均放假,當局明令規定本年度中秋節(本月五日)列為公眾假期之一,但是日適為星期日,故於翌日(星期一)補假。中西銀行、洋行、學校、政府機關,皆宜告休息,共申慶祝。官方正式重視此節,遂令中西人士一致行動,非比往年單純華僑方面舉行,實為空前未有,相信屆時當倍增熱鬧。」(《香港工商日報》,1941年10月3日)以報道內容的描述,似乎是首次重視這個節日,由此推斷,1941年可能是第一次把中秋節列入公眾假期之內。而關於中國傳統的公眾假期,於1941年則有農曆年初一、農曆年初二,以及中秋節,總共三天。

儘管香港政府在戰前已開始增加與中國傳統節慶有關的日子為公眾假期,但這個轉變是很緩慢的。到了戰後,情況未有太大的改變。以重陽節為例:「今日為重陽佳節,各學校均放假一天。至各機關雖未明令休假,但亦能准予職員告假,俾便拜掃先塋或登高。」(《香港工商日報》,1946年10月3日)

徐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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