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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貽興】在最美好的歲月跟那人遇上,有過值得回味的回憶已經足夠

中學時期,暗戀過一位女神,最後她沒有選擇我,卻選擇了我的同學。那一刻我以為世界末日了,這輩子我再也不會遇到比她更好的對象,她就是我生命裡 100% 那個女孩,其他的,往後的,再好,都只是 Second Best 而已。

後來我才知道,這只是《小王子》裡的玫瑰情結,每個少年都有大同小異的經歷與感覺,俱是中二病的一種。你以為你遇到的玫瑰是獨一無二的,後來才知道,原來離開自己那個小小星球,世上玫瑰何其多,更美麗的,更嬌艷的,不同顏色的,應有盡有,她不是唯一,只是你固執地以為,她就是你的唯一。

如果說有甚麼是我很想告訴年輕的我,不要這麼笨犯這樣的錯誤,那就是:千萬別把自己最先愛上的那一個,用來作為標準,去檢視後來遇到的每一個人。

也許因為得不到那個才是(自以為)最好的,所以後來遇到的每一個女孩,我都拿她們跟我最初那個比較,還是最初那一個笑起來比較可愛,還是最初那一個比較懂得我的好惡與眉角,如果妳是她,妳早已這樣那樣;如果妳是她,這一刻就會踮起腳摸摸我的頭,說沒關係,沒事沒事,不用難過,不用自責,你已很努力了,不必說話,一切我都懂得……

可惜不是妳,陪我到最後。

長大後,我才幡然了悟,其實人生根本就沒有甚麼真正可惜不可惜。你倒是應該珍惜,珍惜自己在最美好的輕揚青春歲月裡,跟那個她遇上,有過共同的經歷與回憶,後來結果如何,如不如意,已經不重要,真的,並不重要。

特別是到了我這個年紀,偶爾在街上重遇當年暗戀過的女神,失去了然後多年來一直藏在心底的那個人,你忽然發現,啊,還是回憶裡的她完美得多,至少望著眼前這個她,你根本就不會懷念,甚至不會喜歡上,猶如路人,經過了,也不會回頭多望一眼。

沒錯。不必回頭,但求在你們最好的時候,有過值得回味的回憶,已經足夠。

王貽興

「中文文學雙年獎」最年輕得主。還是喜歡當作家多於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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